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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 02:56 证券日报
福建证监局证券期货监管会议召开 □ 本报记者 林东晖 朱俊儿 3月14日,福建证监局召开2008年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称今年将建立辖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严打内幕交易行为。 近日,福建证监局发布了《福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社会责任指引》(下称:指引),率先倡导辖区证券市场相关责任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指引要求辖区所有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在追求经济利益、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同时,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监管部门督促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社会责任制度,采取实际措施落实社会责任承诺。福建证监局将持续开展对责任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检查,对于敷衍了事的,将列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记录给予关注。 作为2008年监管工作的重点,福建证监局近日发布《关于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的通知》,要求各上市公司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相关部门或人员提供未公开披露信息时,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将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报送到证监局备案。一旦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泄露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情况,将对有关人员进行立案稽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上市公司董事会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披露相关情况以及披露情况与实际不一致,不按要求报备知情人员名单的,将采取将公司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入诚信档案,通报批评,对公司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事项建议不予核准等监管措施。 福建证监局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关注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关于本公司的报道,当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或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公司应及时采取书面函询等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各方了解情况,要求其就相关事项进行书面答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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