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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05:3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出席情况 2008年3月13日上午9:00,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人,代表股份 133,52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曹朝阳先生因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赞成133,52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王云杰、张武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出席董事签名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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