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05:3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12日上午9时在北京天鸿宝景大厦五层会议厅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677,246,1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6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荐公司董事杨文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7,246,1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关于修改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7,246,1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关于修改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7,246,1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李波女士:同意677,246,1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选举李波女士为股份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朱玉栓律师、吴团结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2日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