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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情况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05:3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破产管理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裁定公司破产重整,指定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为管理人。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清算组以公告、邮寄通知等形式通知了依法申报债权和于2008年3月12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事项。

  2008年3月12日,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债权人会议主席杨宝金主持会议,在法定期限内已依法申报债权的36家债权人中,有31家出席了会议。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依法对债权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管理人依法编制的债权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债权表记载的无异议债权,予以了裁定确认。

  二、本次会议听取了清算组关于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状况的报告和管理人职务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本次会议审议了《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计划草案说明,清算组并就重整计划草案回答了债权人的询问。

  鉴于有些债权人需要履行内部报批决策程序,债权人会议决定暂时休会,待相关债权人完成内部报批决策程序后,即行择期复会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0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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