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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福春:压缩并购重组审批链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 14:2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日前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压缩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上的审批链条,建立与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要求相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补充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明确要求国有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

  在这份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836号提案中,范福春指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主体,近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有了很大改善,但还存在若干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国有控股股东行为不规范造成的。

  这些问题包括:一是上市公司自主决策受束缚,独立性无保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其股东不能超越股东大会直接干预公司的自主决策,但有些国有控股股东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重大投资、高管任免等问题上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先报请自己或主管部门决定后再执行,使公司治理结构形同虚设;二是信息披露不规范。由于国有控股股东越位行使权利,致使上市公司许多重大事项形成的信息不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影响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透明度的提高,使所有投资者必须公平地获得相关信息的市场要求难以落实。资本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三大原则在部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打了折扣;三是内幕交易时有发生。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借壳上市等重大事项,涉及国有控股股东权益的变化,决策链条长,内幕信息扩散范围广,相关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获取不当收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在市场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范福春提出,为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骨干作用和表率作用,必须切实规范国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蔡劲)

  (编辑:kaiz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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