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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 05:3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1,872,6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81%,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621,1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3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251,5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建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以下议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07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对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872,612股,同意 101,872,6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变更公司2007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李军、王晓冬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法律意见书全文见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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