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 05:1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在2008年度进行采购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方面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在2008年度进行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具体内容 (一)采购原材料、燃料、动力 公司之分公司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之子公司深圳特区华侨城水电公司购买水电1,200万元左右。 (二)接受劳务 1、支付商标使用费 “华侨城”商标由华侨城集团公司注册并拥有,根据本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公司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华侨城集团公司许可本公司(含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使用注册商标,2008年预计支付商标使用费50万元。 2、支付租金 (1)根据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008年公司预计租用该公司办公楼一年,预计支付租金165万元。 (2)公司之分公司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经营场地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华侨城集团公司。根据该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008年预计支付租赁费742万元。 (三)提供劳务 根据公司之分公司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华侨城城市客栈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将原欢乐谷青年旅馆房产出租给其使用,2008年预计收取110万元租赁费。 根据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华侨城城市客栈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小武基北路的维吉奥商业广场北区楼宇出租给其使用,2008年预计收取640万元租赁费。 三、关联交易金额 2008年与各主要关联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3,000万元左右。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包括政府指定价和协议价两种定价原则。日常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按照协议价定价。 五、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2008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提案》。5名关联董事刘平春、任克雷、郑凡、陈剑和翦迪岸回避了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2008年度拟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立场,认为: 公司2008年度拟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和整体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我们已经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认可意见。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性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八日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