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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进展情况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 05:1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 年11月29 日,本公司与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宇实业")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黄金大厦资产出售给震宇实业(具体情况请参见2007年12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出售资产公告)。该资产已于本月初完成资产过户手续,并于2008年3月7日收妥资产转让款,资产出售工作全部完成。本公司不再拥有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黄金大厦资产。

  特此公告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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