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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 05:1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2月24日,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与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洛阳海隆电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让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本公司将对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的出资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洛阳海隆电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详见本公司临2006-38号《关于转让公司对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全部出资的公告》)。截至2008年2月4日,受让方已将全部转让价款5,550万元支付本公司。

  2007年7月2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7)豫法民二初字第15号《民事调解书》,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原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禹州市第一火力发电厂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达成和解(详见本公司临2006-28号《诉讼进展情况公告》)。根据调解协议,禹州市第一火力发电厂已于2007年11月30日之前偿还了本公司现金2,000万元,调解协议涉及的债权转股权协议业已签署。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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