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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 06:4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分别于2008年2月22日、2月25日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金额55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富桥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李夏林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纳米材料、功能材料、稀贵金属等新材料、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等。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07年12月31日,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人民1509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9300万元,净资产5792 万元,资产负债率61.62 %。 2、名称: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董保玉 注册资本: 13312.8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挤压铝铸棒,高质量铝型材,铝门窗,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玻璃幕墙安装等。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07年12月31日,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人民币2392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142万元,净资产15781万元,资产负债率 34.03 %。 3、名称:深圳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富桥工业区10-11栋 法定代表人:郑文达 注册资本: 516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高能电池材料、纳米材料、功能材料等材料的开发、销售等。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07年12月31日,深圳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人民币1708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1207万元,净资产 5875万元,资产负债率65.61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08年2月2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2008)圳中银司保额字第0047号),为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借款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2、2008年2月2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2008)圳中银司保额字第0046号),为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借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3、2008年2月2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2008)圳中银司保额字第0045号),为深圳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借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上述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续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新增对外担保总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累计解除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5500万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人民币14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全部是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没有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担保协议。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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