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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人士建议将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划写入年报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 20:01 中国证券网
本网讯:新华社信息上海3月4日电(上海证券报记者王璐)权威人士3月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未来一年内公司的融资需求,以稳定投资者的预期,避免公司股价受传闻影响产生不必要的波动。 该人士称,近段时期,市场显然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已产生恐慌,真假难辨的再融资消息给市场带来了不小振荡。因此,呼吁上市公司应对再融资事宜有阶段性规划并尽早让市场有所预期。 该权威人士告诉记者,事实上,《年报准则》对此早已有明文规定,即上市公司应在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对公司未来展望”部分披露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具体规定是,“公司应当披露为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所需的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以及资金来源情况,说明维持公司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未来重大的资本支出计划等,包括未来已知的资本支出承诺、合同安排、时间安排等。同时,对公司资金来源的安排、资金成本及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区分债务融资、表外融资、股权融资、衍生产品融资等项目对公司未来资金来源进行披露。” 因此,倡议上市公司按照《年报准则》的规定,在年报中以慎重的态度对融资计划加以规划和披露。该权威人士还透露,管理部门近期正酝酿发布相关通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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