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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建立资本市场维稳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 05:5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教授、专家、证监局长、人大代表江连海:建立资本市场维稳基金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投资者教育要散户机构两手抓

  “投资者教育是我现在最关心的问题之一。”面对记者的提问,江连海开门见山。他说,十七大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意味着我国公民,所有的劳动者除了按劳分配收入外,还可以享有财产性收入,包括有价证券投资取得的收入,储蓄、投资房地产等等,对广大群众投资热情,应该给予鼓励和肯定。把闲置资金用于社会建设,资金一定要有收益,才能鼓励老百姓继续投资的积极性。如果百姓不投资,经济就不会发展,把储蓄积极转化为投资,才是保证经济发展的动力。

  江连海表示,政府不但要鼓励、支持投资人,还要保护投资者利益。但投资有风险,尤其是股市投资,不能盲目行事。因此,首先要进行投资者教育,告诉他们如何理财,如何投资,如何规避风险。对于那些欺骗投资者、恶意违规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使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向前发展。

  他介绍,吉林证监局把2008年作为投资者教育年,并开设股民学校,建立投资者教育长效机制;树立先求知,后投资的观念;要求所有证券机构要先开课,后开户,要先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念和投资知识,再提供其他交易服务。

  江连海还表示,非常赞成证监会尚福林主席的话,不仅要对二级市场流通股散户进行教育,而且要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进行投资者教育。如果大股东能按照法规程序去经营公司,规规矩矩实行信息披露,就能减少市场风险,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也会促进公司的规范化经营,整体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成熟的资本市场必然有成熟的投资主体,各类主体都成熟了,资本市场的基石就会牢固,就会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建议开设证券法院保护投资者

  江连海说,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培养了一批机构投资者,在夯实市场基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目前整个市场仍处于新兴加转轨的阶段,实际上我们的市场还是非常脆弱的,有许多问题虽然不能马上从根本上解决,但要努力推进其制度化进程,使市场逐渐成熟起来。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不能只考虑数量,要完善质量结构,从行政治理角度看,可以建立上市公司协会,把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结合起来。行政监管属于强制性监管,行业协会监管属于自律性监管。现在有的地方有这类协会,但还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上市公司协会,因此,希望能尽快建立这类自律组织。

  二、建议设立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法。现在大量投资者在遭遇证券投资方面的问题时,缺乏法律方面的保护。虽然《证券法》有一些规定可以给予民事补偿,但缺乏具体操作规则。上市公司出现严重的违法行为时,投资者希望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往往诉讼得不到合理赔偿。投资者保护基金实际上也因为投资者信息不对称,难以提供指控上市公司的证据,而无法实施赔偿。如果能有一部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法,其较强的操作性,也可以帮助法院依法受理案件,把保护投资者利益落到实处。

  三、法律法规要有相应的机构,建议开设证券法院,其体制可以具体研究,司法的监管、行政的监管能更有效配合,能提高执法效率,制度执行监督和行政监管的配合,对投资者的保护在效率上会有很大提高。

  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由政府主导的资本市场维稳基金。2004年股市低迷时曾讨论设立基金,当时赞成的很多,后来市场集中精力搞股权分置改革,把这事放下了。今年股市出现波动,许多人又想到了维稳基金。他认为,作为区别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方面,建立维稳基金十分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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