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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 05:5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28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08年3月3日上午在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2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慧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2,628,352.8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经董事会七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3日

  证券代码: 002213证券简称: 特 尔 佳公告编号:2008-005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2月29日在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2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春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已聘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 002213证券简称: 特 尔 佳公告编号:2008-006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3月3日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尽快投产形成经济效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XYZH/2007SZA2024-1《关于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审核,截至2008年1月31日,我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国家和地方有权审批机关备案,截至2008年1月31日止,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和政府补助拨款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4,128,352.80元,扣除政府补助用于电涡流缓速器项目已到位资金11,500,000.00元,实际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2,628,352.80元。

  综上所述,本公司2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08年1月31日以自有资金实际投资额为42,628,352.80元,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可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郝群、敖云峰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特尔佳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东海证券作为保荐人,同意特尔佳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的审核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3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3、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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