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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环境税条件成熟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 05:29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世玲 农工党提交全国政协的提案三分之一涉及环保对策。其中包括节能减排、生态补充、绿色贸易、污染物排放交易等方面 其中,针对目前缺乏解决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财税机制,农工党提案——《关于我国开征环境税的建议》指出开征环境税条件成熟,应该尽快制定实施。 严峻态势倒逼环境税出台 该提案指出,环境形势严峻的状况没有改变,需要创新新机制来改善环境问题。 “从根本上说,很多地方通过增加GDP来增加税收,就需要上项目,尚未形成遏制粗放增长的税收调节机制。”农工党有关人士分析,“如果不从税收激励和约束机制方面出台政策,很难从根源上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势头。” 而现行税种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即环境税,它的缺位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的调控力度。 开征环境税更迫切的理由是,现行排污费制度已弊端重重,亟待改革。 如缺乏强制性,难以征收到位,协商收费是普遍现象。收费过程中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再如环保部门没有专门的征收队伍,执法和排污费的征收属于同一部门,大量收费工作影响正常的环境监督与执法。 更严峻的是,由于对使用通过排污收费筹集的环保资金,缺乏有效的预算约束机制和监督考评制度,资金挪用现象突出,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条件已经成熟” 之前财政部有关人士指出,将排污费改为税收,从理论上看虽然具有一定可行性,但实际操作难度很大。排污费的征收技术性很强,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员亲临现场,对企业排放的各种污染物进行分析和计量。我国现行的“纳税人自主申报、税务机关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并不能适应这种需要。 “开征环境税具备了基本可行的条件。”该方案认为,条件已经成熟了。 农工党有关人士称, 上述排污收费制度施行为开征环境税奠定了技术基础。因为,该制度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征管体系,包括收费对象、征收范围、计费标准、征收环节等。 而湖北等省还实行了税务部门代征排污费的改革。 为此,该提案建议,按照税收的模式进行改革,适度扩大其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并纳入税收制度体系,增加课征的“刚性”。 农工党还指出,正在进行的税收政策调整为开征环境税提供契机和空间。 目前所得税改革减少税收收入近千亿,增值税转型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增加引入新税种的可接受性,为环境税的引入提供征税空间。 有此观点的还不在少数,此次“两会”上,新当选全国政协委员的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也表示要提交“开征环境税建议”的个人提案。 对于如何设制和推行“环境税”,贾康的提案中也给出了思路:一独立出台“环境税”,对特定生产经营主体征税,另一方面,对现行各种税制进行“绿化”。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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