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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1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2月29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投票形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权327,703,352股,占公司总股本536,350,269的61.10%。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嘉庆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自筹资金61200万元参与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同意327,703,3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327,703,352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候选人于立龙获得表决权数327,703,3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候选人梁洪获得表决权数327,703,3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三、律师见证和公证情况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刘革、王晓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上述决议均经云南省水富县公证处公证员公证,决议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云南省水富县公证处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证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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