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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剩余不合格账户实施另库存放、中止交易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1日 05:2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切实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机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现就规范不合格账户相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账户的界定

  合格账户是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规定的账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具体可分为:资料不规范、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等(投资者可到开户营业部了解不合格账户的详细解释)。

  二、不合格账户规范措施

  1、我公司已分别于2007年4月9日、6月19日、9月18日、12月25日和2008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刊登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清理公告》、《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施最后一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批量转换的公告》、《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清理公告》、《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清理公告》和《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不合格账户规范工作的再次公告》,提醒不合格账户投资者尽快至我公司开户营业网点办理账户规范手续。目前仍有部分不合格账户投资者未能及时前来办理账户规范手续,我公司已对该部分剩余不合格账户采取了限制撤销指定交易、限制转托管、限制存取款、限制买卖等控制性措施。逾期未办理规范手续的剩余不合格账户,我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中登公司要求于2008年3月1日起在我公司系统中作中止交易处理;投资者申请恢复账户交易功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其它须提供的法律确权文书,至我公司开户营业网点办理账户规范手续。

  2、剩余不合格账户在2008年4月30日前规范为合格账户的,我公司将取消限制性措施,恢复交易功能。剩余不合格账户在2008年4月30日前未能规范为合格账户的,我公司将根据中登公司的要求和安排,将该部分不合格账户报送至中登公司作“中止交易、另库存放、集中存管”处理。

  3、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7月31日,我公司仍可继续对不合格账户进行规范,不合格账户持有人办理账户规范手续的,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其他须提供的法律确权文书,经开户营业部确认并向中登公司申请,撤销其证券账户的中止交易、另库存放处理后,方可恢复其交易功能。

  4、2008年8月1日起,不合格账户持有人确认账户资产归属或申请启用账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凭有效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在开户营业部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当地证监局备案后,由投资者本人持书面申请资料到中登公司办理(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

  三、因投资者未按本公司公告要求及时办理账户规范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不合格账户的清理规范是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理解并予以支持、配合,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竭诚为您服务。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公司咨询电话:400-828-5888

  具体事项请您至开户营业部咨询。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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