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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1日 05:1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释义:

  公司、本公司、金晶科技: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彪公司:指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对公司参股的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行为为非关联交易。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通过增资,将为金彪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较好基础,由于廊坊为我国重要的玻璃家具制造基地,拥有大量客户资源,使得金晶科技也扩大了其在廊坊区域的市场影响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能够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一、交易概述

  1、2008年2月28日公司与陈国彪、王宏伟在山东淄博签订《增资协议书》,约定三方分别以自有资金对金彪公司同比例进行增资。

  2、2008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金彪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行为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独立董事王昕、徐厚敬、周中东认为:通过增资,将为金彪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较好基础,由于廊坊为我国重要的玻璃家具制造基地,拥有大量客户资源,使得金晶科技也扩大了其在廊坊区域的市场影响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能够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金彪公司

  2、金彪公司的设立以及运作

  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注册资本1600万元,自然人本公司、陈国彪、王宏伟分别持有其45%、45%、10%的股权。公司主营业务为浮法玻璃制造销售。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522,658,915.6元,2007年度净利润22,117,217.68元。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及定价情况

  1、定价原则:本次增资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进行增资

  2、主要内容:本公司拟对其参股公司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增资6,000.00万元,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自然人陈国彪、王宏伟同时分别增资6,000.00万元、1,333.33万元。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00万元,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4,933.33万元。增资前后公司原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即上述股东分别持有金彪公司45%、45%、10%的股权。

  四、本次受让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金彪公司所在地———廊坊是我国北方较大的玻璃家具加工生产基地,同时该地也拥有较大的玻璃流通市场,每年可以消化大量的浮法玻璃制品,拥有众多的客户资源或者潜在客户,故通过对金彪公司增资股权,我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竞争力,同时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且能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增资协议书》;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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