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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等8部门联合部署08年全国三电专项斗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8日 14:41 中国证券网

  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广电总局等8部门28日联合召开2008年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08年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

  公安部2月28日消息,2月28日上午,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电监会8部门在公安部联合召开2008年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总结表彰2007年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部署2008年全国“三电”专项斗争。

  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毕井泉主持,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电监会领导,总参通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电力、电信集团公司领导及全国“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表彰了2007年“三电”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300个先进集体和600名先进个人,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代表全国“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2008年3至10月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三电”专项斗争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工商总局钟攸平副局长就加强废旧金属收购市场监管工作作了动员讲话,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张继平副总经理围绕“三电”企业如何积极投入专项斗争发了言。

  会议充分肯定了2007年全国“三电”专项斗争取得的显著成效。2007年6月至12月,按照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办、国办通知要求,公安部会同中央综治办、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电监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电”专项斗争。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和“三电”企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厉打击了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初步遏制了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上升的势头,确保了党的十七大等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有力维护了国计民生,保障了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专项斗争中,各地共破获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刑事案件5.7万余起,查处“三电”治安案件2.5万余起,缴获财物价值1.5亿元,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5.4万余名,打击处理3.9万余名,打掉犯罪团伙3002个,查处违法经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1.9万个,有力震慑了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三电”专项斗争开展以前,全国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呈迅猛上升势头:2006年较2005年上升了230%,2007年上半年较2006年同期上升了192%。开展专项斗争以后,全国“三电”案件数量逐月递减,2007年12月发案数较专项斗争开始时的7月下降了18.4%。经过严打整治,“三电”企业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普遍关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三电”设施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初步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企地密切配合,各方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格局,为2008年的“三电”专项斗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指出,当前“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问题和隐患还十分突出,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随着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上涨,受经济利益驱使,仍有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且犯罪手段越来越专业化、团伙化,流窜作案、青少年作案十分突出;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数量仍居高位,大要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泛滥,销赃渠道畅通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根治;一些“三电”企业安全防范仍存在不少漏洞。如果工作稍有松懈,已取得的良好成果就难以巩固,甚至出现更大的反弹。特别是南方部分地区正处于灾后重建关键阶段,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即将举办,进一步做好“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继续深入开展“三电”专项斗争势在必行。

  会议强调,“三电”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和谐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站在保障国计民生、实现平安奥运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三电”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以超常的工作力度,坚决打好2008年专项斗争这场硬仗,进一步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频发的势头,进一步扭转一些地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违法违规经营、监管失控的局面,进一步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推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全国“两会”和奥运会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新贡献。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2008年的“三电“专项斗争取得更好的成效。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健全完善政府领导挂帅、公安牵头、有关部门和“三电”企业参加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主管领导负责,治安、内保、刑侦等部门和派出所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联动,增强工作合力。

  二要以打开路,强力攻坚。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发动凌厉攻势,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期间,广东、河南、山东、四川4省发案要比2007年同期下降30%以上,贵州、湖南、云南、广西4省区要同比下降25%以上,江苏、重庆、湖北、河北、山西、陕西、安徽、浙江、上海9省市同比下降20%以上,其他省区市要实现稳中有降。

  三要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全国“两会”及北京奥运会前夕,各地特别是北京及周边地区、奥运安保工作重点地区要全面组织开展“三电”设施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治安隐患。全国“两会”及北京奥运会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优势力量,加强对“三电”设施周边及沿线的出租房、闲置房和外来流动人口聚居区的治安管理,加强案件多发线路、时段的巡逻防控,加强对重要“三电”设施的巡护值守,对重要部位要死看死守,确保重要“三电”设施绝对安全。

  四要严密监管,严惩销赃。要将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小熔炉、小冶炼厂以及流动收购人员等全部纳入视线,摸清底数和基本情况,严查无照经营、收赃销赃等违法违规行为,决不让违法收购被盗“三电”器材的问题形成气候。

  五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继续发挥各部门和“三电”行业的优势,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居区、收购站点集中地的宣传教育,突出抓好网上宣传和对青少年人群的宣传,真正使宣传工作进村庄、进社区、进校园,使群众坚决抵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行为。要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重奖,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三电”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六要边打边建,着眼长效。要逐步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协调有力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平安建设”为载体,细化考核机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将“三电”设施保护工作真正体现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推动建立“三电”行业“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内保工作新机制,大力提高“三电”企业事业单位的自身防范水平;充分调动企地双方的积极性,探索企地协作、警企联动的有效模式和机制;切实加强“三电”设施保护法制建设,积极推动出台地方法规性文件,把“三电”设施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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