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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 08: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5证券简称: 宁夏恒力公告编号:临2008-003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2月26日在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718.2万元,本公司持有其61.31%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947.74万元、净资产4909.15万元、资产负债率38.20%、净利润100.79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一直为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每年的贷款担保情况在年度报告中都有详细披露。为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经董事会研究:同意为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贷款担保,期限1年。 加上该笔贷款担保,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3%。 特此公告。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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