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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股份违规借款大股东被通报批评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 02: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应尤佳 中小板又现违规现象。据深交所公开信息显示,兴化股份与控股股东兴化集团有上千万违规资金往来。因此,深交所日前对兴化股份、兴化集团以及兴化股份董事梁玉昆、王志海以及原董事唐建安、王兴若,原高级管理人员李春林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007年4月27日,兴化股份向兴化集团提供资金1300万元,4月29日,兴化股份收回此笔款项。但是这笔“神秘”款项的进出并未有实质性商业内容,兴化股份也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之外,兴化股份与兴化集团之间还存在财务不独立的问题。深交所方面表示,2007年9月之前,兴化股份为兴化集团垫付基本工资,兴化集团为兴化股份垫付岗位津贴,月末双方结清差额,存在频繁的资金往来,兴化股份未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信息义务。 相关报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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