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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同洲电子召开董事会 通过高管持股管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 12:16 全景网

  全景网2月25日讯 同洲电子(002052)午间发布公告,公司近期召开的董事会通过了高管持股管理办法等决议,其中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定期公告前30日内以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

  公司于2月23日举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共有9名董事参加会议,并审议通过三项决议:《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以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定期公告前30日内以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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