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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OO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953证券简称:河池化工公告编号:2008-00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二OO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8年3月10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08年3月10日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期出席对象:

  1、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8年3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08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以上提案相关内容刊登于2008年1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行使表决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股票账户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08年3月7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登记地点:广西河池市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广西河池市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0778--2266867

  3、公司传真:0778--2266882、2266867

  4、邮政编码:547007

  5、联 系 人:覃丽芳 陈延芬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53证券简称:河池化工公告编号:2008-00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信贷互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与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隆达”)已签署在1.2亿元人民币总额内相互提供担保的互保协议;

  2、本公司2006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互保事宜;

  3、沙隆达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互保事宜;

  投资者可登陆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公司及沙隆达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情况的概述:

  根据本公司与沙隆达签署的互保协议,在互保有效期内公司与达隆达相互提供总金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的担保。

  因此本公司于2007年8月3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沙市支行出具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沙隆达在2003年9月28日至2009年9月26日期间签订的在人民币6000万元最高贷款余额内提供保证担保。于2007年11月29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出具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沙隆达在2007年11月29日至2008年11月29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为4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向沙隆达提供的担保金额共10000万元。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A、B 股上市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9,696.1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作荣。经营范围为生产农药、化工、医药产品,在国内外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生产、销售产品)。截止2007年9月30日,沙隆达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85,177.03万元,净资产92,871.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36%,2007年1—9月实现净利润2,474.30万元。

  沙隆达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此次互保行为属关联担保行为。

  四、担保的风险评估及对公司的影响

  沙隆达本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沙市支行及交通银行武汉硚口支行的借款为其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且该公司经营情况十分稳定,财务状况稳健,资产质量良好,本身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累计为1000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06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其他

  沙隆达于2008年1月22日向中国农业银行河池分行出具了保证合同,为本公司签订的人民币10000万元中期贷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互保协议;

  3、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沙市支行出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硚口支行出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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