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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运与宝钢集团组建合资公司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徐晓巍 2008年2月21日晚,两大央企――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签署《合资框架协议》和进口铁矿石长期运输《包运合同》。根据协议,合资公司将为宝钢集团提供矿砂船承运进口铁矿石。 两大央企组建合资公司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裁李绍德表示,双方在多年运输合作基础上,决定以资本为纽带组建合资公司,为双方共同发展创建新的平台。 新组建的合资公司注册地在香港,注册资本约为800万美元,中海持有51%的股权,宝钢占49%。合资公司将为宝钢集团提供两艘30万吨级和两艘23万吨级大型矿砂船承运进口铁矿石,到2015年末合资公司总运力将达到300万载重吨左右。此举将进一步深化和密切双方的合作关系。 中国海运副总裁张国发和宝钢集团副总经理何文波代表双方在《合资框架协议》上签字,双方将以中国海运旗下上市公司中海发展(600026)和宝钢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平台进行合作,同时,中海发展副总经理王琨和和宝钢股份(600019)原料采购中心副总经理吉同祥代表双方在《包运合同》上签字。 李绍德表示,此次合资意味着中海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双方经过半年多的沟通及交流,有关程序已基本确定。此次合作将有利于中海集团牢固占有宝钢及其他众多中小钢厂的铁矿砂市场。 宝钢集团董事长徐乐江表示,对于宝钢来说,合资公司的成立有效地控制了宝钢的海运成本,两大央企联手,对稳定中国钢厂矿砂运输市场具有重大作用。 中海发展结构转型取得成果 李绍德表示,中海发展经过十年发展,已成功完成三大转型:首先,船队结构已发生重大变化,目前运力规模(含合营公司)已接近900万载重吨,比十年前提升1.5倍。其次,经营定位上从以沿海为主向以“沿海与远洋”并举转变,从以“煤、油”运输为主向以“煤、油、矿”等能源及资源品运输为主转变,由过去的油轮运输向油轮散货并重转变;同时,公司的盈利模式也发生了转变,由过去的单一合同向与大货主联营合作模式转变。 2007年,国际散货运价大幅飙升,牵动了各大钢铁企业的神经。李绍德表示,中海在签订造船合同的同时,也先后与国内各大钢厂签订了15-20年期的长期COA包运合同,与首钢签了4艘,武钢签了5艘,上港签了1艘,这次又与宝钢签了6艘。 同时,公司08年沿海散货COA合同已全部签署完毕,总量达8940万吨,同比增长6.9%,基准运价同比提高40%。 李绍德表示,进一步巩固与发展与各大货主的战略合作是公司的长期战略。2000年起,公司先后与华能集团、神华能源、上海电力、江阴苏龙等大货主成立了合营公司,通过稳健的产权纽带与能源电力企业建立起长期战略合作。 上个月,公司与上港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合资组建中海浦远航运有限公司。而近期与宝钢则进行进一步战略合作。 李绍德表示,目前公司营运收入中来自长期合同的比重已超过60%,随着新造船舶的陆续交付投产,来自长单的比重还会继续上升到80%,受航运市场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将进一步减小,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将不断提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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