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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 05:3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08年2月20日(周三)上午9:00在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区)天财软件大厦A区4楼403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39407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0%,本次会议未有公众股股东参会。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克荣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软件大厦B区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为39407631股赞成,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王怀兵律师出席,并由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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