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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的企业何以恐惧新劳动法?成本增加是主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 09:26 东方早报

  70%的企业何以恐惧新劳动法?成本增加是主因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刚刚一个多月,就有调查显示70%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希望修改相关条款,具体说是两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和关于经济补偿的条款。

  其实新法早已引起了一些人的恐慌,甚至抛出“如果实施这样的法律,我们将撤资”等言论。经济学、劳动关系学界专家学者仁智互见,交锋尖锐。看来,改革的过程中确实都要经历波折的。

  这让我联想到最近在法国发生的两件事。其一是改革特殊退休制度,因为该计划长期入不敷出并与其它行业的公平性产生了问题,这无疑是场大地震,引发了全法国大范围交通行业罢工,致使交通系统瘫痪,每天损失数以亿计。其二是拟改革出租车运作体系,增加巴黎、里昂以及其他城市的出租车数量,这又导致了全法国的士司机大罢工,罢工仅持续一天,政府就妥协了。

  我国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创造了经济增长的神话,而神话却是在这样的福利下创造的:第一,劳动者报酬水平很低,且在经济总量中的比例持续下降。2005年报告显示,城市工厂企业工人每小时工作报酬0.95美元,城市以外地区工人每小时平均收入为0.41美元,平均工资估计为每小时0.57美元。1997年至2005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2.8%降低到41.4%,降了近12个百分点。而国际上这一比重大多在50%以上,一些发达国家达到了65%。第二,社会保障严重不足。2006年,参加养老保险者占城镇就业人口66%,如果扣除离退休者,职工覆盖率为不足50%。如果将农民工也加入到基数中,则覆盖率不足37%。而医疗保险的就业覆盖率仅为30%。第三,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生存环境更差。就上述保障指标对这个群体而言,工伤保险的情况相对较好,也仅有25%被覆盖(以1亿农民工计算)。

  说到底,我国还是一个“强资本、弱劳工”的社会。仔细研究新法,是什么让企业家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呢?无非就是成本。实施新法所增加成本包括实施后的管理成本,更主要的则是逃避责任的机会成本,因为如果以前能严格守法的企业,在新法执行后所增加的管理成本不仅不足为道,而且还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契机。而新法对劳动合同中的报酬、保险以及违反处罚等条款更为明确,原来应当承担的责任更难逃避或规避,这才是那些企业恐慌的真正原因。

  企业对新《劳动合同法》的态度直接反映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试问,企业如果不能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生活、医疗、退休保障等基本保障,何谈履行“社会责任”?还可以从调查数据反思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即企业对法规的漠视。接受调查的企业中有31.71%的企业表示还没有相应变动,或者说现行法律还没有对他们形成足够的威慑力。

  体面劳动和一定的保障条件是劳动标准的重要内容,也是劳动关系稳定和谐的基本条件。有关劳工保护的基本法律规则,即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福利及其他如结社、罢工等公民权利国际上被视为核心劳工标准。而我国劳动法律制度水平、执法力度和客观效果与国际核心劳工标准的差异是非常显著的。新法不是过度偏向劳动者,而是对以往劳动者保护不力的一种矫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毫不犹豫地加强改善劳动者的保障条件,通过承担立法和严格执法责任予以保证,进而改善民生。

  “让更多劳动者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要求。我们致力于构建的社会,至少不应当是“利润侵蚀工资”。它需要政府、企业和劳动者共同努力,而当务之急就是政府加强法律建设,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至少企业守法,而劳动者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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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应对服务业网开一面

  春节过后至今,北京的餐馆虽一如往日的繁荣,却普遍面临缺乏服务员的窘境。此前,北京普通餐厅服务员包吃住的平均月薪仅有800元左右,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如此薪酬已经丧失了吸引力,很多服务员归乡过节后便选择不再回来,这也是全国各地主要城市共存的景象。从各地节后的招聘会透露的信息看,岗位工资都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这是去年快速通胀的直接结果,也是对劳务人员紧缺的反映。

  以中部的武汉为例,在最新的招聘会上,今年的普通工种工资较去年提高100-150元左右,增幅10%,技术性工种工资较去年提高200-300元左右,增幅15%以上。而在制造业聚集的广州,抽样数据显示,企业给新入职的员工开出的平均月薪达1160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36元,增幅超10%。在这股节后工资上涨潮流中,主要显化在以农民工为主的招聘会上,即最底层岗位的上涨,这意味着全社会最低工资水平上行,或会造成全社会工资上涨压力,进而制造更大的通胀。

  社会最低工资水平的提高,势必冲击农业生产领域。尽管去年农产品价格飞速增长,但从事生产的农民并没有获得更高利润,主要因化肥、油电等成本大幅提高,而中间环节的物流、交易商等分食了更多利润,如2007年全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1961年以来首次实现盈利约1.67亿元。农业较低盈利水平与城市就业工资的上涨或会导致更多农民向城市服务业或者自营生意转移,粮食生产不容乐观。而今年由于遭受罕见雨雪灾害,南方大量禽畜、农作物受害,农产品供给将更加紧张,通胀压力居高不下,并将长期化。

  去年,农产品价格上涨开启了中国近十年来最严重的通货膨胀进程,而要素价值的持续回归、<劳动合同法>实施等都将继续抬高全社会的物价水平,社会最低工资水平不得不加以追赶。以目前的形势看,最低工资水平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两部分:一部分是家政、物业、餐饮、交通等服务业;另一部分是制造业,主要发生在珠三角地区。

  目前,一种模糊的说法认为,<劳动合同法>将导致劳动力成本上升,从而引起大量企业的倒闭,以及企业用工灵活性降低而减少工作岗位。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技术性讨论可能会淡化对通胀的认识,即通胀才是引起工资上涨的根本原因。而对于制造业来说,尤其是在珠三角地区大量的港台以及韩国中小企业倒闭,这是中国经济转型追求的结果而非劳动法带来的意外灾难,即那些依靠低人工成本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要么升级,要么倒闭。其成本的提高不仅于劳动力,包括环保、能源价格的高涨以及人民币升值、境外需求减少等因素,毫无技术竞争力的中小制造业企业倒闭可以节省资源、提升效率以及实现产业升级。

  但在服务业领域,确实需要政府在税收、利率等财税金融政策给与优惠鼓励,而执行<新劳动合同法>时也应该特殊照顾。因为服务业领域主要由中小企业组成,中国制造业面临产能过剩以及经济转型等因素,制造业解决就业的潜力越来越小,增量就业主要寄托在服务业领域的发展。服务业的主要成本来自场地租赁和人工,在通胀条件下,一方面,租赁费用和人工工资必然要大幅提高,而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客观上增加了用工成本;另一方面,更高的通胀降低社会消费能力,从而令中小服务业两头受挤压。

  节后,一些城市的中小服务企业迟迟没有开业,主要是因为如不提高工资就无法招收足够的员工,而提高工资也令企业难以承受。制造业的大量倒闭已经造成了就业压力,如果服务业也面临大量关门的危险,一方面,丧失增量就业的来源,另一方面,可能会造成服务业供给减少而价格更高上涨,从而陷入高通胀高失业率的境地。

  因此,政府在执行劳动合同法时,有必要对中小服务业网开一面,允许他们更灵活的用工,并减少它们的税负,甚至可以提供更多的鼓励政策。发展服务业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就业的主要力量,扶持其对于中国的稳定和发展意义重大。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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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倪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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