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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8年2月18日09:00时 (二)召开地点:武汉市汉口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21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主持人:叶生威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84,006,8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27%。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2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4,006,8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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