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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哈药(60066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上市公司名称: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哈药集团 股票代码: 60066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26层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26层 签署日期: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如下: 1、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民七字第26-19号裁定,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分配股票; 2、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民七字第26-22号裁定,由确认的取回权人取回其在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票。 五、本次股份减持行为已经得到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并已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民七字第26-19号裁定及(2006)深中法民七字第26-22号裁定批准。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S哈药、上市公司 指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证券 指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清算组 指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深圳中院 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清算组系根据深圳中院(2006)深中法民七字第26号关于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函成立,其职责为: 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负责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等; 2、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 3、回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依法行使权利; 4、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别除权、抵销权、取回权; 5、进行破产财产的委托评估、拍卖及其他变现工作; 6、依法提出并执行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 7、提交清算报告; 8、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9、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等破产终结事宜; 10、完成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执行法院裁定,进行非交易过户。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清算组根据深圳中院的裁定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S哈药过户到南方证券债权人(或者代持人)和取回权人名下,清算组已于2007年12月21日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主要债权人及持有数量情况详见附表1); 本次权益变动前,南方证券共持有S哈药无限制流通股733,003,636股(占S哈药总股本的 59%);本次权益变动后,南方证券尚持有S哈药164,351,889股无限制流通股(占S哈药总股本的13%)。由于南方证券以他人名义持有S哈药股票,因此本报告披露的南方证券持有的S哈药权益变动前后数据与上市公司披露数据略有差异。 本次股份减持行为已经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且获得深圳中院的裁定批准。 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附加的特殊条件和补充协议。 第三节 南方证券持有、控制百分之五以上其他股份的情况 据清算组初步核实,南方证券目前尚持有的金地集团(600383)、金陵药业(000919)、帝贤B(200160)、上工B(900924)等四支股票的持股数有可能会占到股本总数的5%以上。 特别说明:以上数额的股票权属有待于最终确认,同时也不排除上述股票中存在客户可取回的股票。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清算组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S哈药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清算组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但鉴于目前清算组仍在清算过程中,可能存在尚未掌握的遗漏财产。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的法律文件; 2、本次减持行为的法律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清算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OO八年二月十八日 ■ 附表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哈药 股票代码:60066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长安兴融中心2号楼 联系电话:010-66276332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年2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哈药")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S哈药拥有权益。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本报告无需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 S哈药、上市公司:指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指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人名称: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3、注册资本:206.9225亿元 4、工商注册号码:1000001000444 5、组织机构代码:71093286-5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经营范围:投资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收、经营、管理、处置从建设银行分立后承继的资产;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投资与其他金融企业及经营其他业务。 8、成立日期:1986年06月21日 9、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2号楼 10、联系电话:010-6627633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中建投为国有独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央汇金公司。2004年,经国务院决定,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重组改制设立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04】144号)文件批准,原中国建设银行重组分立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公司和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建投投资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收、经营、管理、处置从建设银行分立后承继的资产;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投资与其他金融企业及经营其他业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建投以重组方式持有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以及以法院裁定非交易过户方式持有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除此之外,本公司未持有、控制中国境内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法院裁定,进行非交易过户 二、本次变动情况 根据《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精神,本次中建投以破产清算划转方式共取得的S哈药17,889.2665万股(其中代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17,804.7854万股),占S哈药总股本的14.4036%的股权。 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前中建投从未直接持有S哈药,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本公司直接持有S哈药流通股份。 三、增持目的及未来12个月内是否有意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建投未有明确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计划。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方式划转取得S哈药17,889.2665万股,占S哈药总股本的14.4036%的股权,中建投在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S哈药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S哈药证券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1、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2、本报告书的文本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08年2月19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08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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