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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基本完成集团资产收购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 05:3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吴铭 深圳报道 深圳能源(000027)今日公告称,公司非公开发行10亿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中,未纳入深能集团出资额验资范围的各项资产共计22.14亿多元,需深圳能源以现金购买,截至2008年2月18日,上述标的资产中已完成过户或移交的资产为18.087亿多元,尚有价格为40558.7669万元的资产未过户。经双方确认,在扣减相关款项后深圳能源尚应付深能集团的款项为20985.547万元。 2008年2月18日,深圳能源与深能集团签署了《关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的结算协议》,截至签署日,除少数资产因政府部门审批等原因尚未能完成过户外,其余剩余标的资产的过户及移交等事项已基本完成。 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深能集团不再将其对香港南海洋行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人民币1079.8万元转移给深圳能源,而以同等金额的现金予以补足;位于山西省大同市振华南99-3-2的商品房过户手续办理存在一定的困难,双方同意不再将该项资产纳入标的资产范围,相应的款项由深能集团以现金补足;未过户车辆资产、南油三栋宿舍及岗厦村17栋503房不再纳入标的资产范围,相应的款项由深能集团以现金补足;鉴于铜陵皖能发电有限公司实施“上大压小”产业政策,该公司在2007年11月对2×12.5万千瓦机组关停扩建1×100万千瓦机组,导致深圳能源因此承担的9353.162万元关停损失,由深能集团给予深圳能源以等额现金补足;深圳能源对铜陵皖能发电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经营损失按持股比例需承担117.9249万元损失,由深能集团给予深圳能源以等额现金补足。 双方还确认深能集团所持有的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4%股权的股权收购价款为9234.897万元,由深能集团向深圳能源支付该笔现金作为抵押款项,待深能集团完成相关股权过户后,深圳能源再将该笔款项退还给深能集团。 同时,尚未过户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应股权(或股份),自2007年8月31日交割日至过户到深圳能源名下之日前产生的分红等股东权益,全部归深圳能源所有。 此前,深能集团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债权、债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等资产形态以及所对应的负债。上述各项合计净资产60.8亿元,已于2007年12月3日完成资产过户及移交手续。 深圳能源今日还公告称,2008年2月18日公司与深能集团签署协议,深能集团在人民银行批准的35亿元短期融资券额度项下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本金及利息等的偿还责任由深圳能源全额承接,短期融资券发行主体变更为深圳能源将在3月31日之前完成。深能集团收到发行款项后应在不迟于五个工作日内划入深圳能源账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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