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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运民事赔偿上诉案昨开庭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 02:2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陈其珏 记者昨天从代理律师处获悉,曾创造连续45个涨停纪录的*ST长运民事赔偿上诉案昨天在重庆高院开庭。 三年前,中国证监会认定*ST长运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在诉讼时效到期之前的2005年底,由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所代理的ST长运投资者邹女士等三人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三人起诉金额合计为34万余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合计要求*ST长运因虚假陈述向邹女士等三人赔偿34万余元。 2007年9月26日,*ST长运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理由是原告的损失与被告的虚假陈述不存在因果关系,而且存在系统风险,故要求对一审判决予以改判。昨天,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的上诉案,当最后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依法调解时,*ST长运代理人表示拒绝。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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