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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聚友深发展成为第二大股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8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S*ST聚友(000693)公告,根据法院裁定书,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深圳市鹏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2722.5万股股份被转移至深圳发展银行名下,深圳发展银行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07年12月26日作出裁定,将被执行人鹏举实业持有的S*ST聚友法人股2722.5万股作价2000万元抵债给深圳发展银行上步支行的债务,并变更至深圳发展银行名下。 通过以上裁定,目前深圳发展银行持有S*ST聚友法人股272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3%,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陈静)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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