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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6日 06:0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投资目的:使用自有资金,增加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主营业务以外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投资方式:公司运用自有资金,使用独立的自营账户,在证券交易场所对上市证券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证券进行组合投资及重点投资,并进行新股申购。

  负责人:王作功,部门:资本运营部

  投资期限:2008年整个会计年度。

  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

  证券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审批程序

  针对证券投资事项,公司设立了自营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了主管副总裁,并根据投资规模不同采用分级授权的方法对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审批,投资经理负责300万元以下的投资决策审批,主管副总裁负责1000万元以下的投资决策审批,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决策审批。公司证券投资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使用独立的自营账户,在证券交易场所买卖上市证券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证券,并进行新股申购的行为,具有风险不大、资金周转快捷的特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订《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财务及稽核部门按照本制度和公司风险控制的有关规定对该项业务进行全面风险监控;严格执行决策与操作分离原则;证券投资规模和品种不得超过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范围;与证券自营交易有关的资料属于公司机密,除执行正常工作程序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印、打印、传真或以其他方式对内外传播,不得利用自己掌握的公司商业机密牟取私利,不得将工作中获取的公司商业机密据为己有;员工对涉及商业机密的文件、报表、电脑软件、会议纪要等不得擅自复印或复制。上述资料在传递、归档和销毁等环节中要严格控制接触范围,无关人员不得接触。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自营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落实实施。公司董事会认为,《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严密,具体权限划分及审批流程严谨。公司董事会将敦促相关部门及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能够有效控制证券投资风险。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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