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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6日 06:0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需向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机”)采购电解槽配件,金额约为540万元左右。

  因北化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8年2月15日召开公司三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采购电解槽配件的议案》。本公司关联董事张肃泉委托吴德生先生作了回避表决,关联董事王洪欣先生、吴德生先生作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此项交易不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法定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开发区兴业街5号

  主营业务:生产化工机械设备;化工机械设备的设计、维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构成关联关系。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此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三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能够自行设计、制造,安装离子膜烧碱成套装置,提供离子膜电解工艺技术及服务的公司,公司向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采购电解槽配件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出具的专项意见。

  七、保荐人意见: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经中泰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原则。本保荐人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中泰化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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