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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6日 06:0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第六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计二○○八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沈阳银基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基商贸) 住 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 法定代表人:刘成义 注册资本:2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机械电子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通讯器村,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服装,针纺织品销售;装饰材料、地板销售;商务经纪与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企业名称:沈阳银基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基物业) 住 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 法定代表人:张鹏 注册资本:6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产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信息咨询,日用百货零售;房产经纪与代理;机动车停车服务、代暖服务;园林养护工程;餐饮管理。 2、关联关系 银基商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沈阳银基企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银基物业是银基商贸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 银基商贸和银基物业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在以往的交易中,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帐的情形。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采购原材料: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为:以签订购销合同时的公司竞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双方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提供服务:根据沈阳市物价局、土地管理局等文件,以及参考当地市场价,确定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银基商贸和银基物业的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保持双方之间优势互补,取长补短,保证公司的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八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沈志奇先生、林平先生、刘博巍先生进行了回避。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交易价格是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不存在内幕交易。此日常关联交易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其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3、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08年2月14日公司与银基商贸、银基物业分别签署《2008年度原材料采购协议》和《2008年度物业服务合同》。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 结算方式:年度结算 协议有效期限:从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 3、公司与银基商贸、银基物业分别签署《2008年度原材料采购协议》和《2008年度物业服务合同》。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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