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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5日 05:3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23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08年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资金申购新股的议案”。 为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结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6000万元,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用于新股认购,该资金将专款专用。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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