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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限期规范不合格账户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5日 05:3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证券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公司将于2008年2月29日前全面完成不合格账户的清理工作。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先后于2007年4月18日、2007年9月20日及2008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发布有关客户账户清理的相关公告,并在公司网站、营业场所、网上交易系统等进行刊登和提示,提醒相关投资者尽快至我公司各开户营业网点办理账户规范手续,但目前仍有部分投资者未能及时办理规范手续。为此,现就我公司限期规范不合格账户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账户规范措施

  1、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精神,我公司已于2008年1月28日起对不合格账户采取了限制撤销指定、限制转托管、限制存款、限制取款、限制证券买入、限制证券卖出等措施。同时,对于已无证券余额的不合格证券账户,我公司已上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在审核后予以注销处理。

  2、自2008年2月13日起,我公司将在前期公告以及已实施的限制措施基础上对不合格账户追加以下措施:

  (1)对已上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系统的不合格账户进行分批下线处理。相关客户除无法进行资金转账外,未来办理规范手续时需重新申请办理第三方存管上线手续。

  (2)对证券和资金余额均为零的不合格资金账户做注销处理,相关客户在进行证券交易前将需要重新办理开户手续。

  (3)对无证券账户的资金账户做另库存放处理,相关客户在进行证券交易前将需要办理重新开户及资产认领手续。

  3、自2008年2月29日起,我公司将对仍未规范的不合格账户陆续采取“中止交易、另库存放”处理。相关投资者在赴营业部办理规范和认领手续之前,将无法继续进行证券交易。

  二、如何获取不合格账户的信息

  1、有关情况可咨询开户营业部,也可登陆我公司网站查询不合格账户信息。

  2、如果投资者的账户受到上述限制,即说明可能为不合格账户。我们郑重提醒客户,如在证券交易或资金存取时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开户营业部联系。

  3、监管部门及各相关机构下发的以下通知与本公告内容相关,投资者可登陆各相关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1)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7]110号文,网址:www.csrc.gov.cn);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7]130号文,网址:www.chinaclear.cn);

  (3)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账户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网址:上海www.sse.com.cn 、深圳www.szse.cn)。

  三、不合格账户的规范

  1、个人投资者办理账户规范手续时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沪深证券账户卡及其他所需要的证明材料。机构投资者办理账户规范手续时须由代办人携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等(需加盖机构公章)。

  2、身份不对应、虚假身份(非实名)、代理不规范等权属关系不清晰的账户,投资者还须出具能证明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身份、资产投入情况、资产权属关系等有效证明文件,涉及他人的须请被涉及人到场证明并出具承诺书。

  3、不合格账户在规范后方能解除限制,对于未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的客户还需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以保障交易及资金存取不受影响。

  四、我公司正尽力通过各种渠道向客户传达本公告内容。若客户未能在我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账户规范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五、账户规范工作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理解并予以支持、配合。

  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总部客户服务电话:021-58788888-223,公司网址:www.ydstock.com。

  特此公告。

  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

  200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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