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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案三被告获刑 罚金逾80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5日 04:4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王光平

  昨天,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杭萧钢构内幕交易案做出一审判决:浙江杭萧钢构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犯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杭萧钢构原证券办主任陈玉兴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与陈玉兴"合作炒股"的王向东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陈玉兴、王向东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037万元予以追缴,二人还分别被处以罚金4037万元。

  据该案代理律师介绍,罗高峰、陈玉兴已明确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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