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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博时精选股票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5日 04:0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2008年第1号)

  重要提示

  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65号文批准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6月2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于交易日(T日)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经注册登记人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7年12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概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8%;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十三个部门,分别是:市场部、股票投资部、产品规划部、固定收益部、养老金业务部、研究部、交易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监察法律部、人力资源部、基金运作部、总裁办公室。市场部从事基金营销策划、渠道沟通、国际业务开发等工作。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产品维护和业绩分析等。固定收益部负责进行固定收益证券的选择和组合管理。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行业公司及市场的研究。交易部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事宜。信息技术部负责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总裁办公室专门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董事会、党办及工会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人事信息管理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基金注册登记、直销及客户服务业务。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和南方大区,分别负责北方、华东、华中地区和华南地区的基金销售和服务支持工作。此外还建立了企业年金顾问团,负责为客户提供企业年金方案设计方面的顾问服务。

  截止到2007年12月22日,公司总人数189人,其中59%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吴雄伟先生,董事长,博士学历,经济师。历任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金华信托)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风先生,副董事长,博士学历。历任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股证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科长、副处长,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处长,证管办副主任。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杨静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2年进入证券行业,历任招商银行证券业务部(招商证券前身)总经理助理、招商证券副总裁,先后分管招商证券的经纪、电脑、财务、电子商务、研究等业务工作。现任招商证券副总裁,兼任中国国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深圳证券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夏永平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人事部劳资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群众工作部总经理。

  汪晓峰先生,董事,经济学学士。曾就职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亚太经济研究中心; JP摩根(纽约总部)投资管理研究中心; Dearborn Financial Institute亚洲区; Pacific World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亚太区;香港新鸿基国际有限公司;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陈小鲁先生,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英国大使馆国防副武官,北京国际战略问题研究学会副秘书长,原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局长,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

  赵榆江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员,英国高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法国兴业证券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康联马洪 (中国)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级投资顾问。

  姚钢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研究员(教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商协会副主席。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金宝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贵州证券公司上海业务部交易部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澳门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包志涛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一部副经理、信托业务部副经理、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资产保全部总经理,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管理部债权维护处处长。

  黄家华先生,监事,商贸学士。历任益高证券及金融有限公司信贷监控员;邓百氏(香港)有限公司市场推广顾问;瑞士丰泰私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高级投资顾问经理;标准人寿亚洲(香港)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策划顾问; Associe Financiere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Ltd.,行政总监;新鸿基优越理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尹庆军先生,硕士。1991年7月至1995年10月在中央编译局世界所工作,任助理研究员。1995年10月至1997年7月在中央编译局办公厅秘书处工作,任科研外事秘书。1997年7月至1999年1月在中央编译出版社工作,任出版部主任。1999年1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经理,2001年3月起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吴雄伟先生,董事长,博士学历,经济师。历任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金华信托)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风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博士学历。历任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股证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科长、副处长,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处长,证管办副主任。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李全先生,副总经理。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198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工作,同年进入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1991年进入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资金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1998年5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员兼监察部经理。2000年至2001年,在梅隆信托的伦敦总部及其下属牛顿基金管理公司工作。2001年4月,回到博时任副总经理,主管公司投资业务。2003年起主管公司运作部门和市场发展部门。李全先生还在新华富时指数委员会担任委员。

  王德英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995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1995年至1997年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工作,任开发部经理。1997年至2000年在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工作,任总工程师。2000年1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及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07年3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IT、财务和基金运作。

  孙麒清女士,督察长,商法学硕士。1992年毕业于深圳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法学院(Université Paris I-Panthéon Sorbonne),获商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至1997年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2007年4月起任公司督察长兼监察法律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丰先生,1996年至1998年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证券期货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8年至2000年在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研究所工作。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部研究员、2002年1月至2003年6月任基金裕元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7月至2004年6月任基金裕泽基金经理,2004年6月起任博时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助理,李权胜先生,硕士。200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01年7月至2003年12月在招商证券研发中心工作,任研究员;2003年12月至2006年2月在银华基金工作,任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3月6日入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7年1月起任研究员兼博时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肖风

  委员:李全、杨锐、高阳、归江、陈亮、唐定中、邵凯

  肖风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博士学历。历任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股证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科长、副处长,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处长,证管办副主任。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李全先生,副总经理。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198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工作,同年进入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1991年进入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资金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1998年5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员兼监察部经理。2000年至2001年,在梅隆信托的伦敦总部及其下属牛顿基金管理公司工作。2001年4月,回到博时任副总经理,主管公司投资业务。2003年起主管公司运作部门和市场发展部门。李全先生还在新华富时指数委员会担任委员。

  杨锐先生,博士。1999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1999年8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策略分析师;2002年10月起兼任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4年6月起担任研究部副总经理兼策略分析师。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由博时公司派往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做访问学者。2005年6月至2006年1月在AllianceBernstein的股票投资部门工作。2006年1月回国继续担任研究部副总经理、策略分析师,5月兼任博时平衡配置基金经理。2007年1月起任首席策略分析师,兼任基金价值增长、基金价值增长贰号、基金博时平衡配置基金经理。

  高阳先生,硕士。1998年6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贸学院。1998年7月至2000年2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从事国债投资工作,任经理。2000年3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管理部债券组合投资经理;2001 年6 月至2002 年4 月在英国BAILLIE GIFFORD 公司接受投资工作培训,并取得英国投资协会颁发的投资管理资格证书(IMC);2002 年10 月任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3年5月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04年7月任基金裕泽基金经理;2005年8月起任基金裕隆基金经理。2007年1月起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任基金裕隆基金经理。

  归江先生,硕士。1998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1998年7月至2000年3月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任投资经理。2000年3月至2002年7月于国泰君安资产管理部任基金经理。2002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管理部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6月任社保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1月兼任独立帐户小组主管。2007年1月起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兼任股票投资部价值组主管。

  陈亮先生,经济学硕士。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系。1998年至2001年先后在中信证券金融产品开发小组、北京玖方量子软件技术公司工作。2001年3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金融工程师、博时价值增长基金经理助理、博时裕富基金经理;2006年8月任数量化投资小组主管兼博时裕富基金经理;2007年2月起同时兼任基金裕泽基金经理。

  唐定中先生,硕士。1995年7月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1994年12月至1998年8月,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任总经理助理。1998年9月至2003年2月,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一级研究员。2003年2月至7月,于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9月,入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社保基金经理职务。2007年3月起任研究部总经理。

  邵凯先生,硕士。1997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学士学位。1997年8月至1999年8月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投资管理部工作。1999年9月至2000年7月在英国READING大学学习国际证券与投资银行专业,获硕士学位。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管理部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基金管理部债券组合经理、固定收益部债券投资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5月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1月起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3)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4)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5)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07年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00人,平均年龄30岁,90%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着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07年12月,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2只,其中封闭式11只,开放式71只。托管资产规模年均递增超过90%。至今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产业基金、履约类产品、QFII资产、QDII资产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继先后获得《亚洲货币》和《全球托管人》评选的“2004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财资》和《全球托管人》评选的“2005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后,中国工商银行又分别摘取《环球金融》、《财资》杂志“2006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桂冠。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一次性通过了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国际资格认证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成为国内首个通过此认证的托管银行。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应急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除了在数据服务端和应用服务端实时同步备份与数据更新外,资产托管部还建立了操作端的异地备份中心,能够确保交易的及时清算和交割,保证业务不中断。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农业银行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3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2.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5.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37.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9.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1.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2.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登记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四)律师事务所

  (五)会计师事务所

  四、基金名称

  博时精选股票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继续坚持并不断深化价值投资的基本理念,充分发挥专业研究与管理能力,自下而上精选个股,适度主动配置资产,系统有效控制风险,与产业资本共成长,分享中国经济与资本市场的高速成长,谋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过严格品质过滤和价值精选的上市公司股票,这些公司具有产业前景良好、经营管理优秀、财务基础稳固的特征。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将第一层次的资产配置的战略问题分解成战术问题,即通过对个别证券的精选和适度分散策略确定大类资产的配置。在投资决策中,本基金将通过对所精选的各类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的比较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及时调整股票资产与债权资产的比例。

  1、股票组合的构建

  1)选股标准

  本基金致力于以产业资本经营企业的标准精选上市公司的权益类证券,上市公司中品质和成长性合适,同时这种品质和成长性所决定的价值低于市场价格的股票,是本基金的买入目标。

  2)精选股票池成份股的确定

  分以下二个层次进行:

  第一层次,品质过滤:从质地和价格上追求基本的安全性。

  品质评估是建立在投资资金(IC)、息税后经营性利润(NOPAT)、投资资金回报率(ROIC)即投入单位资金所能获得的收益、每股息税后经营性利润(OEPS)等表征主营业务健康状况的系列财务指标基础上的财务评估体系。其目的是筛选出在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在品质指标的基础上,运用安全边际指标(以市场指数的基本面指标来确定组合价值的安全边际方法),来筛选出在价格上相对安全的公司。

  运用品质评估模型(品质指标和安全边际),对所有上市公司进行品质过滤,初步筛选出具有基本财务及管理品质和价值相对被低估的公司,构成本基金初选股票池。

  第二层次,价值精选:在明确的价值评估基础上选择最被低估的投资标的。

  a)在第一层次品质过滤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竞争能力、相对价值和市场趋势等因素,进一步建立基于上市公司整体素质基础上的价值评估体系,作为第二层次的“价值精选”方法,来确定本基金精选股票池成份股。

  b)具体方法是,先依据公开信息评估初选股票池成份股票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基础稳固程度;再通过行业研究和公司调研等进行定性评估,确定公司是否具有明确的成长驱动力和竞争力;最后运用价值评估模型对公司价值进行精确定价。通过与实际交易价格的比较,确定真正低于公司真实价值的股票。经过两个层次的精选,建立本基金精选股票池。

  c)行业评价与行业配置调整

  d)本基金采用品质过滤和价值评估精选出来的股票组合,完全是以自下而上方式构建而成的。这样的组合可能在单一行业集中度较高,造成组合的非系统风险较高。因此,本基金将运用博时行业投资价值评估系统对主要宏观经济数据、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竞争格局加以分析和预测,确定主要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并据此对组合成份股的行业分布加以适当调整。

  e)在限定行业权重偏离度的情况下,本基金使用Markowitz均值———方差模型,利用基金管理人自主开发的模型对股票组合中的行业权重进行优化。基本原则是,通过对行业历史收益率和预期收益的分析,在行业间进行配置,使投资组合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达到收益的最大化。

  2、债券组合的构建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等。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中将采取增强被动型投资策略,在研判利率期限结构变化的基础上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在选择国债品种中,本产品将重点分析国债品种所蕴含的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并关注投资者结构,根据利率预测模型构造最佳期限结构的国债组合;在选择金融债、企业债品种时,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以及发行人的资信品质。资信品质主要考察发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的财务结构安全性、历史违约/担保纪录等。可转债的投资则结合债券和股票内在价值的判断,捕捉其套利机会。

  本基金债券投资政策奉行增强型被动式的方法,本组合的极大部分资产在一段时间内将避免频繁操作,主要采用持有的策略;鉴于固定收益市场品种选择较少,因此投资策略的主动性主要来源于根据利率期限结构的变化所进行的品种选择,以及依据对个别债券资产价格的定价分析,积极选择被低估的债券品种。

  具体增强方法包括:战术资产配置和债券选择。

  1)战术性资产配置

  战术性资产配置主要解决在同一个资产类型中采取的主动式操作方法的问题。由于国债投资理论上占到债券资产的大部分,该资产类型的战术性资产配置主要采用久期驱动的配置方法,也就是根据利率期限结构变动的预期,设计久期配置策略。

  具体的方法包括:利率变动趋势的预测;投资券种类型的综合定性分析;理论定价与市场价格变动关系的分析等。

  2)债券选择

  债券选择是债券投资策略实施的最具体的环节,经过以上投资政策的分析,可投资对象的特征更加具体,拟投资对象的类型、规模、时机等相关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因此,债券选择的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防范个别券种的风险,尤其是在债券发行人存在巨大的信用风险时;二是捕捉显著的市场错误定价机会,有效获得超额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评价基准为:75%×新华富时中国A600指数 + 20%×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 + 5%×现金收益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型的股票基金,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要高于平衡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长。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7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本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4、债券投资组合

  5、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包括:

  (4)本基金报告期末持有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明细:

  (5)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法定信息披露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运作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其他费用

  本章第(一)条中所述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赎回费率表

  (1)上表费率自本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开始执行。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和销售。

  (3)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低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低申购赎回费率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3、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赎回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赎回费补差

  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转入基金的零持有时间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同等金额转入基金的赎回费。若转出基金的赎回费高于转入基金的赎回费,则收取赎回费差;若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不高于转入基金的赎回费,则不收取赎回费差。

  (2)申购费补差

  对于两只前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申购费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差价;由申购费高的基金转到申购费率低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对于两只后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后申购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后收申购费;基于转入基金的零持有时间的适用后申购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同等金额转入基金后收申购费。由后收申购费高的转到后收申购费低的基金时,收取后收申购费差价;由后收申购费低的转到后收申购费高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对于后端收费基金往前端收费基金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后申购费率,计算转出基金的后收申购费;基于转出金额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入基金的前收申购费。除收取基金的后收申购费外,当后收申购费低于前收申购费时,收取申购费差价,否则不另外收取差价。

  4、费率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低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低申购赎回费率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8月6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精选股票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7年第2号)》)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本公司人员结构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更新了代销机构的最新信息;

  4.在“八、基金的投资(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补充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30日;

  5.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本基金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30日的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及列表;

  6.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7. 根据《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和《销售机构内控指导意见》对更新招募说明书的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招募首页重要提示中添加: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于交易日(T日)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经注册登记人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四)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原则”中添加: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于交易日(T日)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经注册登记人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在“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三)收益分配原则”中添加: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要修改分红方式,请自行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修改。于交易日(T日)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经注册登记人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8. 根据2007年9月28日我公司公告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对“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和“十九、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进行了修订更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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