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2日 05:3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2月1日 2.召开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陈玉林 6.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部分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3 人、代表股份234,780,7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6股份%。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该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审计委员会成员将按照《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行使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权。 1.表决情况: 同意234,780,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鸿贵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2月1日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