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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更正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2日 04:3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提交公告的电子版本发生错误,公司已披露的《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二章第九条激励对象中“姜荣”应为“赵丽娜”;第四章第十二条激励对象及期权分配情况中“姜荣”应为“赵丽娜”;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六、第七、第八项议案中:“董事姜荣、姜维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应为“关联董事刘润红、姜维对本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现予以更正。 特此公告。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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