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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 05:4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时间: 2008年1月31日上午9:00

  2、地点: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利浩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08年1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6274.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13%。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保荐机构代表,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以下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二○○八年度运用自有资金申购新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74.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广东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新股申购内控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6274.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74.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刚、瞿缨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公司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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