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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 05:4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1月18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08年1月24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郑祥堂、林建平,独立董事洪波、刘健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进行授权委托),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期限为贰年的互保协议。按照上述决议,公司与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期限为2007年6月9日至2009年6月9日的互保协议。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互保协议确定的额度及期限,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使用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8年1月24日,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于福建省福州市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于福建省福州市签订了《保证合同》,为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期限为2008年1月24日至2009年1月24日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了为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该笔担保属于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与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期限为贰年的互保协议范围。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是执行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到目前为止,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2006年末净资产的25.7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85,000,000元;法定代表人:胡钢;公司的经营范围:高科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咨询服务及相关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汽车(不含小轿车)经营。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截止2007年9月30日,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87410.62 万元,负债总额91854.86万元(其中:短期借款54377.29万元,长期借款4700万元),净资产45514.27万元,该公司2007年前三季度实现利润总额10604.89万元,净利润4435.24万元。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07年5月21日审定,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度资信等级为AA+级,有效期至2008年5月31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即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公司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从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银行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银行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长期发展的资金需要,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与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相互贷款担保行为。通过对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后,公司董事会认为: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偿还该笔债务的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贷款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到目前为止,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占公司2006年末净资产的25.70%。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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