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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权证勿忘了解相关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 05:3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广发证券

  近期股市出现了大幅下跌的走势,认沽权证又开始受到一些市场资金的青睐。从上周起,几个认沽权证的交易都开始活跃起来。周一在大盘暴跌300多点的情况下,三只认沽权证的涨幅都超过了30%,南航JTP1权证的成交量更是创出了上市以来的天量,这表明有不少投资者参与了认沽权证的投机。但是在参与买卖权证的投资者当中,有不少人对权证的了解非常少,一些人还对权证的条款存在误解。这里我们特别提醒投资者,在参与权证买卖之前要对权证的基本条款有个正确的认识,尤其是对于目前风险极大的认沽权证,投资者必须先弄清各主要条款的含义,再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来决定是否参与买卖。

  下面我们以南航JTP1为例来说明认沽权证几个主要条款的含义:

  一、行权价格:认沽权证给予持有者在约定日期按照行权价格卖出标的证券的权利。因此,只有在标的证券的价格低于行权价格时,该认沽权证才具有正的内在价值。目前南航JTP1的行权价格是7.43元,这表示只有在其正股南方航空(600029)的价格低于7.43元时,南航JTP1才具有正的内在价值。

  二、行权比例:认沽权证的行权比例表示投资者每持有一份权证在到期行权时可以按行权价格出售的标的证券数量(或按此比例收取现金差价)。目前南航JTP1的行权比例是2:1(或者表示成1:0.5),这表示投资者每持有2份南航JTP1权证,才可以在到期行权时拥有行权1股的权利。需要指出的是,行权比例并不会影响行权价格。有个别投资者看到南航JTP1的行权比例是2:1,就误认为它的行权价格是14.86元(2×7.43)或者3.715元(7.43/2),有人甚至因此认为只要南方航空正股价格跌至14.86元之下,南航JTP1就具有内在价值了。这些看法都是错误的。

  三、行权结算方式:分为证券交付行权和现金结算行权。对于认沽权证来说,如果是实行证券交付方式的,那么权证持有人在行权时必须先拥有标的股票;如果是现金结算行权,那么权证持有人在行权时就无需拥有标的股票。南航JTP1的行权方式是现金结算行权,因此,在到期如果发生行权时,权证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无须涉及正股的买卖,而只需进行现金差价结算。假设投资者在南航JTP1到期日时持有1000份该权证,那么,如果南方航空的行权结算价格(到期日前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仍然高于行权价(7.43元),这些权证就没有价值(归零)。如果南方航空在该权证到期日前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均价跌破行权价,假设为7元,那么该投资者可以获得(1000×0.5)×(7.43-7)=215元的现金差价(未考虑行权费用)。

  总之,认沽权证只有在其正股跌破行权价格时才具有内在价值,否则在到期时将变得一文不值。正确了解权证的条款是投资者在参与买卖权证之前必备的功课。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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