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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8日 05:3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

  (1)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实业”)向本公司赠与其所持有的青岛广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广顺”)83%股权和兖州海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州海情”)90%股权;

  (2)亚星实业为本公司承担《或有负债承担协议》项下因诉讼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的清偿责任。

  2、关联董事回避事宜:

  亚星实业于2007年11月23日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中传媒”)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延中传媒持有的本公司1000万股股份,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以上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在本公司董事会对以上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高海波、吴灿军回避表决。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因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22日起被暂停上市。由于连年亏损,公司目前资不抵债。根据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的公司2007年11月30日会计报表显示的数据,公司总资产为936万元,负债总额为9,458万元,股东权益为-8,522万元。公司因债务诉讼而导致绝大部分经营性资产被拍卖,已基本丧失了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急需获得有效的经营性资产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另一方面,以前年度的违规担保(部分已被担保权人提起诉讼)使公司面临极大的或有负债风险,倘若不能有效地加以消除,公司将可能陷于破产的境地。

  2007年11月23日,亚星实业与延中传媒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其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鉴于公司的现状,亚星实业通过与延中传媒等非流通股股东协商,拟将向公司赠与资产作为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的一部分,将使公司获得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资产与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同时为公司承担因诉讼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的清偿责任,化解担保风险,挽救公司面临的财务困难,为公司申请恢复上市奠定基础。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包括以下两项交易事项:

  1、亚星实业向本公司赠与两项股权资产,即青岛广顺83%的股权和兖州海情90%的股权,该两项股权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09亿元;

  2、亚星实业为本公司承担《或有债务承担协议》项下因诉讼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的清偿责任。

  二、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亚星实业向本公司赠与的资产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亚星实业签订的《资产赠与合同》,亚星实业向本公司赠与以下两项股权资产:

  青岛广顺房地产有限公司83%股权;

  兖州海情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

  亚星实业保证以上向本公司赠与的股权为亚星实业合法有效持有,亚星实业保证该股权不存在受到质押或其他限制情形的影响而将会或可能会对赠与股权的价值或对深大通接受赠与、使用、转让或处分的方面造成任何不良后果,亚星实业将该等股权赠与深大通并在规定时间(深大通股改涉及全部事项获得批准后30日)办理过户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

  截至2007年9月30日,以上股权经资产经评估后的价值合计为208,562,233.89元。

  亚星实业赠与的股权资产的审计和评估情况汇总如下:

  ■

  1、青岛广顺房地产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广顺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朱兰英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43号凯旋大厦15楼1502房间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001807076

  组织机构代码:72559131-X

  税务登记证号:青南国税字37020272559132X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结构:亚星实业出资8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出资1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

  (2)开发房地产项目情况项目

  ①项目概况

  青岛广顺于2006年取得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薛家岛三林西侧三块地块的50亩土地使用权,用于“凤凰岛—石雀滩”项目开发。该项目位于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大道以南、石雀滩以北,项目规划建设内容为住宅和商业,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8平方米,车库1.1万平方米。项目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2.14亿元,净利润5500万元。

  亚星实业保证青岛广顺项下房地产业务及许可手续符合国家及有关地方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及标准;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②项目进展

  青岛广顺于2001年5月与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土地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并全额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办理了“黄国用(2006)第15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于2006年8月取得了“青规黄用地字(2006)89号、青规黄用地字(2006)90号、青规黄用地字(2006)9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上述许可范围内项目继续申请办其他审批手续并依法进行开发建设不存在法律障碍。项目于2006年8月开始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部分用地批准手续,不属于“土地闲置两年,应当无偿收回”情形。项目预计于2008年一季度开工建设,2008年四季度开盘预售,2009年底项目竣工并完成房屋交付。

  (3)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根据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华证中洲审(2007)NZ字第060006号”《审计报告》,青岛广顺2004、2005、2006、2007年1-9月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

  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07年9月30日,青岛广顺将石雀滩项目建设用地于2006年12月22日为控股股东亚星实业向招商银行股份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贷款1,700万元人民币提供了抵押担保,期限自2006年12月14日起至2007年12月14日止。亚星实业已于2007年12月14日全额归还上述贷款,青岛广顺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事项已解除。

  亚星实业和青岛广顺已分别作出承诺,保证青岛广顺不存在或有负债。

  (4)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07)第108号”《资产评估报告》,对青岛广顺的资产及负债于2007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评价如下:

  总资产账面值2,079.02万元,调整后账面值2,079.02万元,评估价值11,674.87万元,评估增值9,595.85万元,增值率461.56 %;

  负债账面值1,115.59万元,调整后账面值1,115.59万元,评估价值1,115.59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净资产账面值963.44万元,调整后账面值963.44万元,评估价值10,559.29万元,评估增值9,595.85元,增值率996.00%。

  青岛广顺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的方法为成本加和法(资产基础法),对具体评估对象采用的评估方法主要是成本法和市场法。

  本次评估的评估结果与调整后账面值发生较大变动的项目为流动资产中的存货项目,其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存货为凤凰岛—石雀滩房产项目所发生的土地开发成本,账面价值主要由土地出让金、征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配套间接费用等构成,评估增值9,595.54万元,增值率476.37%;主要原因为:(1)凤凰岛—石雀滩项目建设用地取得时间较早,协议出让时间为2001年5月19日,协议出让单价为525元/平方米,土地取得成本相对较为低廉。(2)青岛是一座滨海名城,优越的自然环境、独到的人文环境和适宜的气候条件都使之成为一处很适宜居住的城市。近年来,旅游经济的火热和外地人的大量涌入,青岛奥运概念因素的影响,临近日本、韩国等独特的海滨环境区域优势以及青岛要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争取进入全国大中城市前列的定位,使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外地人纷纷到青岛投资、安家落户,也有很多本地人和外地人看好青岛的发展潜力,到青岛投资房产。由于综合因素的影响,青岛的房地产投资和开发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成为最为火热的行业。经济的发展拉动了住房的需求,从而引发价格的上涨。短短五、六年的时间里,青岛地产价格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局面。(3)凤凰岛—石雀滩项目建设用地属青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地处青岛市黄岛区。该区与市区被大海所隔,原来仅靠轮渡联系,交通极不方便。2001年,青岛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挺进西海岸、构建青岛经济发展重心”的重大战略决策,使得青岛开发区迎来了由建区到兴区的重大转折。近年,大型工业企业的纷纷入驻及区域功能划分的日益明确化为黄岛房市的攀升奠定了基础。随着黄岛新规划的实施提上日程,大量的旅游资源(如薛家岛板块的规划)得到开发,“六大项目”、“十大工程”纷纷投入,促使房地产的后续开发蕴藏巨大潜力。连通市区的海底隧道和跨海大桥的相继开工,更使得黄岛区域的房地产价格以几何倍数增长。

  青岛广顺凤凰岛—石雀滩项目建设用地于2006年12月22日被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押土地面积33,334平方米,抵押贷款金额1,700万元人民币,抵押期自2006年12月14日起至2007年12月14日止,借款人为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因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2月14日偿还所欠招商银行股份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借款,故该抵押事项已被解除。

  2、兖州海情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兖州海情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姜剑

  注册地址:兖州市党校307房间

  注册资本:2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8822800642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商品房销售

  股东结构:亚星实业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青岛瑞恒智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开发房地产项目情况

  ①项目概况

  兖州海情负责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海情丽都”项目位于兖州市西城区商贸居住综合片区。该区域与兖州市政府新的行政办公楼及兖州市规划中的金融、会议、展览、教育、休闲、体育中心仅隔一条327国道,区域西北角为新近落成的足球学校和规划中的孔子学校,北侧为兖州市党校、电信局及自来水厂和医院。项目东侧设有中学和小学,周边的九州大道、建设大道是集中展现西城区现代化面貌的标志性界面。该区域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是兖州未来几年中不可多得的黄金地段。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291.5亩,规划内容为住宅和商业,总建筑面积为37.89万平方米。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10.38亿元,净利润2.49亿元。

  亚星实业保证兖州海情项下房地产业务及许可手续符合国家及有关地方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及标准;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②项目进展

  “海情丽都”项目项下共有两块宗地,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鲁民一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终字第105号《民事判决书》,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最初于2002年6月28日签订,约定由兖州国土资源局向青岛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其时为兖州海情母公司)出让共计302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涉及的74667平方米(112亩)土地,兖州国土资源局与兖州海情于2003年4月29日签订了“兖土挂牌-2003-(1)”号和“兖土挂牌-2003-(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该等112亩土地开发建设未能如期进行,系由于兖州国土资源局未依照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完成土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七通”义务所致;另119亩土地未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系由于兖州国土资源局未按照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土地出让义务所致。为此,兖州海情提起诉讼,并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9月14日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即兖州国土资源局应当继续履行“兖土挂牌-2003-(1)”号和“兖土挂牌-2003-(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和2002年6月28日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项下义务。

  目前,兖州海情已取得该项目112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兖国用(2003)字第1970号”),并办理了“兖建字(2003)0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另外179.5亩土地已获得兖州市政府的用地批复(“兖政发土字(2007)21号”),兖州海情已缴纳地价款505万元,剩余应缴纳地价款约700万元,兖州海情承诺,将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前,按规定缴纳完毕并并取得该用地的土地使用证,现有关用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兖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此已出具证明)。兖州海情在上述许可范围内项目申请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并依法进行开发建设不存在法律障碍。该项目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未能开发建设,系由于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原因所致,不属于“土地闲置两年,应当无偿收回”情形。该项目计划分四期开发,一期计划于2008年二季度开工建设,2008年三季度开盘预售,2008年底一期竣工交付,至2010年底四期竣工交付后项目全部完成。

  (3)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根据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华证中洲审(2007)NZ字第060005号”《审计报告》,兖州海情2004、2005、2006、2007年1-9月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

  该《审计报告》未显示截至2007年9月30日兖州海情存在或有负债事项。

  亚星实业和兖州海情已分别作出承诺,保证兖州海情不存在或有负债。

  (4)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07)第109号”《资产评估报告》,对兖州海情的资产及负债于2007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评价如下:

  总资产账面值2,573.96万元,调整后账面值2,573.96万元,评估价值13,935.68万元,评估增值11,361.72万元,增值率441.41%;

  负债账面值500.11万元,调整后账面值500.11万元,评估价值500.11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净资产账面值2,073.85万元,调整后账面值2,073.85万元,评估价值13,435.57万元,评估增值11,361.72元,增值率547.86 %。

  兖州海情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的方法为成本加和法(资产基础法),对具体评估对象采用的评估方法主要是成本法和假设开发法。

  本次评估的评估结果与调整后账面值发生较大变动的项目为流动资产中的存货项目,其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存货为海情丽都花园(一期)及海情丽都花园(二期)项目建设用地,账面价值均为海情丽都花园(一期)建设用地所发生的土地价款及前期费用,海情丽都花园(二期)建设用地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发生任何土地支付成本。存货评估增值11,361.73万元,增值率1407.02 %,主要原因为:1、海情丽都花园(一、二期)项目建设用地取得时间较早,协议出让时间为2002年6月28日,协议出让单价仅为105元/平方米,土地取得成本相对较为低廉。2、近年来,兖州市的土地市场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土地价格整体上也有了较大的上涨。3、根据兖州市的发展规划,海情丽都花园(一、二期)项目建设用地所在地区属于兖州市重点发展的新城区,是该市西城区重点地带,是反映城市景观和风貌的重要规划控制区。兖州市政府已经搬迁到该地区,目前兖州市正在编制新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根据新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该地区很可能被划入一类土地范围。海情丽都花园(一、二期)项目建设用地距市政府约二百米远,周围的建设西路等道路正在进行拓宽,周边已经有部分小区建成,有部分小区正在建设,学校等其他配套设施也在建设,周边环境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上述情况是造成本次存货评估增值的重要原因之一。4、海情丽都花园(二期)项目建设用地目前尚未发生任何土地支出和其他费用支出,故无账面成本,而本次评估根据其权属状况纳入了评估范围。

  (二)亚星实业代为承担清偿责任的本公司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亚星实业签订的《或有负债承担协议》,亚星实业将为本公司以下因诉讼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1、深大通为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1)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联实业”)诉深大通、深圳益生堂生物企业有限公司(下称“益生堂”)《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担保金额范围包括民生银行深圳分行(2004)年深振业贷字(027号-1)《保证合同》和光大银行深南支行0302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下同)纠纷上诉一案,涉案担保金额为3,025,010元,已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07)深中法民二终字第820号)并正在上诉审理过程中。

  (2)中联实业诉深大通、益生堂《反担保合同》纠纷案,涉案担保金额为3,500,000元,已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07)深福法民二初字第2504号)并正在审理过程中。

  上述两个诉讼案形成的或有负债数额为本金6,525,010元及利息。

  2、深大通为深圳市益田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益田房地产”)提供反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深大通就益田房地产为益生堂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红荔路支行5,000万元贷款(借款合同为浦银深(红荔)借字(2005)第13号《借款合同》)提供担保而向益田房地产提供连带保证的反担保,并于2005年3月31日,深大通向益田房地产出具了《不可撤销反担保函》。益田房地产已经履行担保责任,代益生堂偿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贷款本金5,000万元。益田房地产诉深大通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07)深中法民四初字第162号)并正在审理过程中。益田房地产要求深大通承担反担保责任并向益田房地产支付5,000万元本金及利息。

  上述诉讼案形成或有负债的数额为本金5,000万元及其利息。

  3、深大通为益生堂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红荔路支行贷款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红荔路支行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益生堂、深大通等借款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号为浦银深(振支)借字(2004)第(022)号)纠纷案,本金2,500万元及利息324.6万元,案号为 (2006)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84号,该案正在审理中。

  上述诉讼案形成或有负债的数额为本金2,500万元及其利息。

  4、深大通为遵化新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遵化支行贷款148,000,000元提供最高额度1.5亿元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前,取得了独立董事栾伟洁、张永国和邓朝晖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向公司赠与资产之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公司将与亚星实业签署的《资产赠与合同》草稿和拟赠与资产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等)后,认为:本项关联交易系亚星实业无偿向公司赠送资产的行为,并以此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的一部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和可能。因此,我们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我们作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承担公司或有负债清偿责任之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公司将与亚星实业签署的《或有负债承担协议》草稿)后,认为:本项目关联交易系亚星实业无条件为公司承担或有负债清偿责任的行为,并以此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的一部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和可能。因此,我们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讨论。”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针对亚星实业向公司赠与资产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将使公司获得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优质资产,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项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针对亚星实业承担公司或有负债清偿责任之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项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完毕后,公司因担保和诉讼而产生的或有负债的清偿责任将得以免除,消除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不确定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项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07年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包括的两项交易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表决。鉴于公司董事高海波系由延中传媒推荐,吴灿军现担任延中传媒的控股股东即北京新奥特集团副总裁职务,公司认为高海波、吴灿军两名董事与延中传媒具有关联关系,应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中,两项议案均获得了除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外其他各位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并同意分别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和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说明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说明

  签订《资产赠与合同》和《或有负债承担协议》的交易双方为本公司和亚星实业。亚星实业于2007年11月23日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延中传媒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延中传媒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该股份的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因此,亚星实业为本公司的潜在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1994年9月6日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43号凯旋大厦东塔15楼

  法定代表人:姜剑

  注册号码:3702002806212

  组织机构代码:26459132-6

  国税地税登记注册号:370202264591326

  企业类型和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金属材料(不含贵重金属),建筑装饰材料,机电产品,汽车(不含小轿车),摩托车,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办公自动化设备,百货;电子产品及机械配套产品、包装容器开发、生产;劳务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范围需要经营许可证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营业期限:1994年9月6日至2009年5月31日

  亚星实业股权及下属公司结构如下图所示:

  ■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权益比例

  审计值

  (万元)

  审计值

  (万元)

  评估值

  (万元)

  评估值

  (万元)

  评估

  增值率

  青岛广顺

  房地产开发

  83 %

  963.44

  799.65

  10,559.29

  8,764.21

  996%

  兖州海情

  房地产开发

  90 %

  2,073.85

  1,866.47

  13,435.57

  12,092.01

  548%

  合计

  3,037.29

  2,666.12

  23,994.86

  20,856.22

  682%

  项目

  2007-9-30

  2006-12-31

  2005-12-31

  2004-12-31

  总资产(元)

  20,790,238.04

  27,795,075.31

  26,367,474.54

  26,342,421.69

  负债总额(元)

  11,155,851.30

  18,128,354.17

  16,587,469.27

  16,517,236.65

  净资产(元)

  9,634,386.74

  9,666,721.14

  9,780,005.27

  9,825,185.04

  资产负债率(%)

  53.66

  65.22

  62.91

  62.70

  项目

  2007年1-9月

  2006年度

  2005年度

  2004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元)

  ---

  ---

  ---

  ---

  净利润(元)

  -32,334.40

  -113,284.13

  -45,179.77

  -12,488.77

  净资产收益率(%)

  ---

  ---

  ---

  ---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

  2,062.17

  2,062.17

  11,657.71

  9,595.54

  465.31

  非流动资产

  2

  16.85

  16.85

  17.16

  0.31

  1.84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

  -

  -

  -

  长期股权投资

  5

  -

  -

  -

  -

  投资性房地产

  6

  -

  -

  -

  -

  固定资产

  7

  16.85

  16.85

  17.16

  0.31

  1.84

  在建工程

  8

  -

  -

  -

  -

  无形资产

  9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

  -

  -

  -

  -

  资产总计

  11

  2,079.02

  2,079.02

  11,674.87

  9,595.85

  461.56

  流动负债

  12

  1,115.59

  1,115.59

  1,115.59

  -

  -

  非流动负债

  13

  -

  -

  -

  -

  负债总计

  14

  1,115.59

  1,115.59

  1,115.59

  -

  -

  净资产

  15

  963.44

  963.44

  10,559.29

  9,595.85

  996.00

  项目

  2007-9-30

  2006-12-31

  2005-12-31

  2004-12-31

  总资产(元)

  25,739,584.20

  15,257,675.49

  10,257,675.49

  10,257,543.24

  负债总额(元)

  5,001,070.18

  5,437,670.09

  5,412,908.99

  5,378,853.39

  净资产(元)

  20,738,514.02

  9,820,005.40

  4,844,766.50

  4,878,689.85

  资产负债率

  19.43

  35.64

  52.77

  52.44

  项目

  2007年1-9月

  2006年度

  2005年度

  2004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元)

  ---

  ---

  ---

  ---

  净利润(元)

  918,508.62

  -24,761.10

  -33,923.35

  -121,310.15

  净资产收益率(%)

  ---

  ---

  ---

  ---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

  2,573.42

  2,573.42

  13,935.15

  11,361.73

  441.50

  非流动资产

  2

  0.54

  0.54

  0.53

  -0.01

  -1.68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

  -

  -

  -

  长期股权投资

  5

  -

  -

  -

  -

  投资性房地产

  6

  -

  -

  -

  -

  固定资产

  7

  0.54

  0.54

  0.53

  -0.01

  -1.68

  在建工程

  8

  -

  -

  -

  -

  无形资产

  9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

  -

  -

  -

  -

  资产总计

  11

  2,573.96

  2,573.96

  13,935.68

  11,361.72

  441.41

  流动负债

  12

  500.11

  500.11

  500.11

  -

  -

  非流动负债

  13

  -

  -

  -

  -

  负债总计

  14

  500.11

  500.11

  500.11

  -

  -

  净资产

  15

  2,073.85

  2,073.85

  13,435.57

  11,361.72

  54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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