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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百货大股东易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 04: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新华百货大股东易主

  本报讯 (记者张昀)昨日,新华百货公告称,其第一大股东北京物美商业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而在23日,北京物美(8277.HK)宣布已与母公司物美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物美以该公司持有的新华百货29.27%权益作为支付对价,换取杭州商业100%股权,也就是说,物美控股间接持有新华百货29.27%的股权。

  新华百货董秘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公司的股权只不过是在同一集团间转让,对公司不产生任何影响,至于何时复牌交易目前还不清楚。

  对于此次换购,物美解释称,新华百货主营业务为百货,有别于该公司主营连锁超市业务,因此将新华百货剥离有利专注于连锁超市发展。另外,以新华百货股份作为收购事项的支付对价,可以节省现金支出,降低为收购事项进行融资产生的成本,而收购的杭州商业拥有4家成熟的大卖场,并计划积极扩张,收购杭州商业为拓展在华东地区的业务建立坚实的发展平台。

  长江证券分析师邵稳重认为,新华百货上市10年完成了宁夏地区区域百货的整合,是区域渗透发展的绝对龙头,未来走势仍然看好。预计公司2007年至2009年的EPS分别为0.75元、0.93元和1.3元,公司合理估值区间应该为30~35元,维持推荐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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