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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划转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 05:3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949证券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 2008—00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股权划转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划转提示性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鹭集团”)与新乡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签订了《股权划转协议》,“国资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部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化纤”)限售流通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白鹭集团”。 该事项已由新乡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新国资[2007]122号文出文,呈报河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近日,本公司接“白鹭集团”通知, “国资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部分 “新乡化纤”限售流通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白鹭集团”之事项,已获河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豫国资产权[2008]4号文批准,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

  其相关事宜如下:

  一、截止2007年12月31日,“白鹭集团”持有“新乡化纤”161,104,025 股限售流通股,占新乡化纤总股本的32.84%。根据协议:“国资公司”将其持有的63,487,247限售流通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白鹭集团”,划转部分占新乡化纤总股本的12.94%。

  二、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白鹭集团”将持有新乡化纤股份224,591,272股,占新乡化纤总股本的45.78%;“国资公司”持有新乡化纤股份1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04%。

  三、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总 股 本 490,571,412 股100%

  白鹭集团 224,591,272 股 45.78 %

  国资公司 10,000,000 股 2.04%

  其他 255,980,140 股 52.18%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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