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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俄罗斯卢布兑换业务红火开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 16:09 中国证券网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获悉,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首批获准开办卢布兑换业务的哈尔滨银行、中国银行黑河分行业务进展顺利。 据记者了解,从前俄罗斯边境地区商业银行大多已开办人民币现钞兑换业务,为中方在俄罗斯经商人员及旅游者提供了便利。为了给来中国旅游、购物的俄罗斯人和到俄方的中国人也提供相应便利条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积极推动了黑龙江省商业银行开办卢布现钞兑换业务。从2007年12月29日起,持有卢布或人民币现钞的客户可到上述两家银行直接进行相互兑换,省去了从前先把本国货币换成美元后再转换成对方货币的麻烦,并且节省了两次转换的手续费、规避了汇率变动的风险。此业务推出后,即受到中俄客户的交口称赞,兑换者十分踊跃。 专业人士说,目前卢布兑换业务实行额度管理,即在1年内兑换总额应不超过5万美元等值的卢布。同时,兑换时非境内居民须持护照,境内居民则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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