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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 08: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9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临2008-003 新农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新农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8年1月14、15、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到目前为止及未来三个月内,本公司除正在办理2007年9月20日上海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公布的《关于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的提示性公告》事宜外,没有涉及任何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到目前为止及未来三个月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59证券简称:新农开发编号:临2008-004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月22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已于2007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 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人,所持股份为1630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1000000股的50.799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李新海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先生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棉花委托代销议案》 (此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股数15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持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二)《修订“大股东与公司员工福利合同”议案》 (此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股数15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持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同意1630656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同意1630656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邀请了北京国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先生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决议、决议公告。 (二)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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