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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9日 05:4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月18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孙卫东先生。 6.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25日发出(公告)。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1,856,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3%。 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关于更换第四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选举刘钢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 有表决权股东同意321,856,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选举戴小兵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 有表决权股东同意321,856,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选举李沉浮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 有表决权股东同意321,856,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关于更换第四届监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选举黄强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总的表决情况: 有表决权股东同意321,856,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关于与华基光电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基光电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赣能光伏产业园”项目并签署关于相关法律文件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有表决权股东同意321,856,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资产置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有表决权股东同意321,856,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有关上述审议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2007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2007年度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及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世扬先生。 3.结论性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附:法律意见书。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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