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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9日 05:4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日前获悉,本公司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平高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7,930,250股(其中包括已质押的36,000,000股)于2008年1月16日解除冻结。 平高集团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82,930,25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22.71%),因其为平顶山星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致使承担了连带责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的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82,930,250股及孳息进行冻结,冻结期限自2007年10月19日至2008年4月18日。 本次解除冻结平高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47,930,250股,其余的35,000,000股限售流通股继续冻结,冻结期限至2008年4月18日。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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