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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9日 05:0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定于2008年1月24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08年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和《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8年1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点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巩义市伊洛北路12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股权登记日:2008年1月21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为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河南顺源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均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08年1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08年1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08年1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 河南省巩义市伊洛北路121号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08年1月2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孙国顺、李明 联系电话:0371-64349800 传 真:0371-64349800 地 址:河南省巩义市伊洛北路121号 邮 编:45125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8年1月24日召开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关于为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关于为河南顺源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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